监事会工作处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监事会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研究制定监事会工作规章制度;指导监事会对市管国有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市管国有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并对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业绩进行评价,提出奖惩、任免建议;提出派驻监事会企业名单;承办对监事会主席、专兼职监事的派出、培训、考核、奖惩、任免、调动事宜;承办监事会各项检查报告的审核报送及监督检查结果落实反馈工作;负责监事会的对外宣传工作;协助市国资委纪检委监督检查企业领导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负责监事会的人事管理。

  负责人:贾莹
  电话:84664323